第14章(1 / 2)
心神摇曳时,她努力克制,很想问一句为什么要在独奏会上弹那首曲子,还想问他是不是刻意设计,才邀请自己上台。
最后却词不达意,自己莫名其妙地脱口而出:“谢谢你邀请我来钢琴独奏会。”
时间起承转合,他在不经意间兑现了当初的承诺。
“第三次了。”
对面的人却突然顺坡下驴:“打算怎么谢我?”
她猝不及防。
“择日不如撞日。”
小狗
“只是觉得你这人实在客气,如若不想个办法让你报答,恐怕你会良心不安。”
时祺笑了笑。
“报答这件事,温小姐从前不是最擅长的吗?”
他往前又紧逼一步。
‘请我吃个饭?或者带我在南江附近转转。”
温禧的呼吸一滞。
是,她当初追人时,花样层出不穷,兔缺乌沉,如今都成了时祺口中的把柄。
“我对南江不熟,劳烦温小姐推荐一下有趣的地方。”
他们当初约会时,几乎走遍了南江的大街小巷,将所有有趣的事物都探索了个遍,怎么会不熟。
时祺还在叫她温小姐,顺承舞台上的传统。客气疏离的敬称,在他的舌尖一滚,干瘪的字词又陡然生了几分暧昧。
每次与他说话,她时刻都要耗尽十二分的警惕。
他们第一次走遍南江,是什么时候呢?
昔日的记忆像荷塘中的淤泥,她再次深陷其中,无法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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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房初遇只是一场序曲,从那时开始,温禧开始留心时祺的一举一动。
温禧卯足了劲偶遇,翻同系的课表,每天在不同的教室中徘徊,但时祺这人神出鬼没,行动实在不规律。
大抵是缘分使然,他们之间的第二次见面,是温禧在巷口撞见头破血流的他。
时祺穿黑色的短袖,碎发落在眉骨间,一双深棕的眼更加深邃,浑身都是生人勿近的戾气,像是只遍体鳞伤却长刺尖锐的猬。
其实仔细观察,那群乌合之众在他的手下也没讨到半分好,只是仗着人多势众,压他一头。
如若不是温禧突然出现,两方交缠,甚至难分伯仲。
在街角巷尾混混惯会察言观色,看见温禧身边跟着西装革履的保镖,就通晓这是招惹不起的权贵。低声咒骂这小子幸运,瞬时作鸟兽散。
“倒霉,遇到爱管闲事的大小姐。”
为首的大金链子骂骂咧咧地离开,生怕他们引来警察。
原本是家里人接温禧去家宴,等红绿灯时隔着车窗的一瞥,她看见两方对峙,就迅速地吩咐司机在这里停车。
少年抵在墙角大口地喘息,他一怔,然后侧身,露出一口皓齿,去看他的救命恩人。
“嗨。”
他开口笑,血从额角上蜿蜒流下来。
触目惊心。
饶是温禧已有心理准备,也不自觉被时祺的模样吓到。
看见温禧,他将明面上的长刺收起来,却藏不住暗地里的反骨。
“来看我笑话吗?”
虽是笑着,他一开口,便恨不得拒人于千里之外。
这人怎么这样说话。
温禧极气。
她将手伸进精致的山茶花手包里掏了好久,也找不到适合止血疗伤的物件,除了摸出几只当季的唇膏外一无所获。
“季叔,你先走吧。”
温禧实在看不下去,转身跟管家交代,说自己遇到同学,让他和司机去前面的路口等自己。
管家神色担忧,却被她的眼色否决,只好千交代万嘱咐她要万事小心。
“保镖也不用跟了,我都成年了,自己会照顾好自己。”
她皱了皱眉,补充道。
眼见他们离开,温禧将所有的注意力转移到时祺身上。
少年显然休息够了,冷眸微扬,又恢复了原来那副淡然自若的模样。
“便利店在哪里?”
“自己去找啊。”
时祺虽然嘴上不肯说,却很诚实地扬了扬下巴,给她指了个方向。
温禧顺着方向看,果真看见家极不起眼的便利店。
老板翘着脚在躺椅上,懒得待客,她在犄角旮旯处淘到早已过期的棉签和碘酒,准备凑合着给他用。
抬头一看那位祖宗已自顾自走了几百米远,被巷子里的光亮拉长了身影。
温禧快步跟上。
胜利巷是南江老城里有名的城中村,鱼龙混杂,藏污纳垢,因房租便宜聚集着大量的游民。城市迅速扩张,像是剧烈压缩后的真空地带。
砖房破旧,摊贩杂乱,堆叠的扩建让冗长的巷道狭隘不堪,巷道外的公告栏外贴着一张卷皱的悬赏通告,上面的少年唇红齿白,脸却阴得吓人。
野狗在拐角狂吠,争抢一块连肉丝都没有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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