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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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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费什么力气,便穿透了皮肉。

紧接着,张祺压下锐角,尝试着环切,在大腿内侧慢慢切开,致使皮肉分离。角虽锐利,但远不如利刃,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总算成功切开。另一条腿也同样操作,两个切口在大腿根部汇合。

随后,张祺把两条腿交付给无忧,嘱咐它用力抓好,自己则扯了兔皮往下褪。其实他只在饭店里吃过兔肉火锅,完全没有杀兔褪皮的经验,一切凭着感觉来。庆幸的是他的感觉是对的,一番精力和体力没有白费,顺利将两只灰兔给剥了皮。

张祺弄了几根细竹枝,将兔皮撑起来,放在岩石上晾晒,然后去清理兔肉。托夫诸的福,中午的食物非常充足,他上午就在洞穴口收拾兔肉,没去找食物,难得地放了半天假。

夫诸和无忧、小绵羊玩成了一团,四只角顶着它们四处玩耍,像个带孩子的幼儿园老师。

太阳爬至头顶的时候,张祺在垒好的石灶上升起火,将兔子绑在冷箭竹上,开始烤兔肉。

这两只兔子都十分肥美,和烤小河鱼可不一样,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反正柴火管够,张祺一边咽口水,一边在旁边守着。

就在兔子烤熟时,出去“撒野”的三只大小家伙慢慢悠悠地回来了。

闻到香味,无忧立刻从夫诸身上滑下,跑过来。

张祺摸它脑袋,说:“再等等,还没熟。”

小熊猫慢一步赶来,仰长了脖子想去抓兔肉,其实它就是想玩。不过前两天不小心碰了石头灶,被烫伤了爪子,这回长了急性,空抓了两下便悻悻地去吃竹子。

夫诸低头嗅闻,张祺举起竹子,伸到它鼻端,尝试性地问:“吃吗?”

“呜——”夫诸瞥开了头,完全不感兴趣。

这是张祺意料之中的事情,虽然原小说中并没有写夫诸平时吃什么,但显然它是食草动物,否则昨天就该把他们仨给吃了。

肥美兔子被烤得表皮焦黄,滋滋冒油,张祺为夫诸的食物发愁,问道:“夫诸老兄,你中午吃啥?”

不是他并非不想给夫诸准备食物,只是一来不知道夫诸喜欢吃什么,而来夫诸的食量显然不可小觑,他怕是忙上一天,也未必能够给夫诸准备一顿饱饭。

夫诸歪了下头,扭头朝原始森林的方向看去:“呜呜——”那意思很明显,它去林子里找吃的。“呜”声刚落,它便起身,风风火火地朝林子奔去。

张祺都还没来得及张嘴问一句“你下午还来不来”,夫诸已然跑远了,他只得无奈一笑:“跑真快。”

兔子终于烤熟,张祺撕下两条后腿,一只给无忧,一只留给自己,根本连等冷却的耐心都没有,豺狼似的咬下一口。被烫了唇舌也舍不得松口,舌头跟搅拌机似的快速捯饬,经历了一番苦难,总算吃下了近十天来的第一口肉,感动得几乎要落下泪来。

夫诸报恩(2)

虽然没有盐巴、孜然、茴香等调味料,张祺却觉得吃到了世界上最美味的一道烤全兔。他同无忧分食了一整只兔子,和一个烤白?果,撑得肚皮浑圆,食物几乎要从喉头冒出来。

张祺一动也懒得动,摸着圆鼓鼓的肚皮,原地躺下,心满意足地打了个饱嗝。躺下还没两分钟,熟悉的“轰轰”声响起,夫诸去而复返,肚皮鼓了一圈,显然也饱餐了一顿。它寻一块地方趴下,惬意地“呜”了一声。

小绵羊十分不客气,一摇一摆地走过去,爬到夫诸的肚皮上,懒洋洋地躺了下来。石头硌人,张祺也厚着脸皮挪过去,拿夫诸的肚子当沙发,闭上了沉甸甸的眼皮。

一家三口,借着夫诸的肚皮,呼呼大睡。

夫诸有样学样,也缓缓闭上幽蓝的明眸,陷入沉眠,肚皮随着呼吸一上一下起伏着。

一场酣畅的午觉醒来,张祺抻抻胳膊,伸了个懒腰,浑身的筋骨抖擞起来。无忧、小绵羊和夫诸都还在酣睡,他轻手轻脚地走到山涧边盘腿坐下,摸出插在腰间的锐角。

在手中把玩许久,张祺产生一个想法:把它磨薄一点,会不会更锋利一点?

这截锐角很好用,但远没有达到锋利的程度,他想把它做成一把角刀,用来处理食物,或者做些别的用处。

比如,用来剃胡子。

十天没剃胡子,张祺的下巴已经长出一片胡茬,如果一直不剃,以后恐怕真要成为胡子拉碴的野人。

想法很美好,可张祺犹豫不定,不敢轻易下手,若是将这唯一称手的工具给弄坏,肠子都能悔青了。

将锐角放在水中认真清洗一番,张祺考虑了良久,终于还是下定决心尝试一番。

如果成功,自己将拥有一把角刀,如果失败,大不了还是回到原来手无寸铁的日子,也算不上损失。

山涧旁的岩石经过长年累月的风吹日晒,表面形成细小均匀的颗粒,正好可以用来磨角刀。

既已下定决心,张祺便寻一块平坦的岩石坐下,开始磨刀。起初不敢使劲,将角压在岩石上,轻轻推出,缓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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