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1 / 2)
大户藏匿人口,少交租庸调。而地方官员和胥吏则将赋税转移到普通百姓头上。
这也是从开元盛世以后,大唐的普通自耕农却在不断的破产,各地的匪盗日益昌盛的原因。
李炎坐正了身体说道:“善!那就依照崔参军所言,对瓜州所有田亩丁口进行清查,大索貌阅!”
李炎又说道:“令法曹审理大水峡土匪私造假钱案,并案大食商人假钱案一同审理,审理的过程全程记录,张贴在瓜州所有的通驿!”
大索貌阅
瓜州是下州,丁口稀少,甚至比不上关中的一个县。
如今大唐制度,刺史府内的署官,大部分都要太守用公署的经费聘用。
张铣并非大族出身,也不像那些大家族的子弟,可以用俸禄补贴刺史府公用。
所以在李炎来之前,瓜州刺史府都是没有法曹的,案子都是交给张铣亲自审理。
好在瓜州人口少,诉讼案件也远不如关中地区那么多,所以张铣一直都能应付。
在建宁王和玩家来了之后,张铣明显轻松了很多。
建宁王手下的一名牙兵名叫周毫,这家伙竟然精通刑律,很快就被张铣委任为瓜州刺史府的法曹。
周毫在现实世界就是一名法学研究生,靠着自己对《唐律》的“深刻”理解,周毫很快成为瓜州城的青天大老爷。
“周法司,大水峡这些土匪已经认罪,这是他们的供词。”署吏将刚刚签字画押的供词递给周毫。
在抓到了这些土匪后,周毫立刻命令署吏将他们分别关押,然后周毫开始逐个审理他们。
遇到前后矛盾的证词,周毫又会再次交叉提审,很快就抓到了几个头目供词里的疑点,将这帮土匪的罪行全部确定下来。
经过长达两天的高强度审理,如今这些土匪已经全部审讯清楚了。
包括二当家三当家在内,一共三十一名土匪中,沾染杀人罪名的有七人。
私铸铁钱的注意是三当家出的,钱范则是一名逃荒匠户打造的。
这三十一名土匪,二当家三当家被认定首恶。另外十人参与较深,按照唐律都要斩首。
剩余的十九名土匪,罪不至死,也被周毫分别列了刑罚,一并写在了判词上。
接下来就是大食商人的案子了。
署吏对着周毫说道:“这个三当家世代府兵,也是识字的,我们在山寨里搜出了私卖铁钱的账本,上面记录了他们和大食商人交易的记录。”
“我们已经让三当家指正过了,阿尔罕就是和他们交易购买假钱的大食商人。”
周毫点点头,这一套单独审讯然后再抓到罪犯供词中漏洞,然后用心理战各个攻破的技巧,是现代审讯学中的基本技巧了。
但是在这个还停留在刑讯逼供的大唐时代,周毫的审讯技巧可以说是登峰造极。
而他审理的犯人,也不是什么心思缜密的罪犯,所以每一次周毫都能在几天内就审完犯人,并做出让人心服口服的判决。
刺史张铣也更加的依仗周毫,如今法曹上下对周毫也是相当的敬重。
这两个案子已经形成证据链,各方证词都能对得上。
在如此确凿的证据面前,大食商人阿尔罕颓然的趴到在地上,然后颤抖的在认罪的文书上签名画押。
至此,大食商人的案子也落下了帷幕。
周毫亲自起草判文,然后交给署吏说道:“请刺史大人阅览,本案涉及到斩刑,请刺史大人上呈建宁王吧。”
按照唐律,各地方州府的案件都需要上呈朝廷,由法司复核方可执行。
这里的法司就是大理寺,而如果是涉及到谋反之类的罪行,还要皇帝亲自勾决。
但是如今灵武朝廷只是一个空架子,大理寺是一个官员没有。
新皇前阵子也颁布了诏令,各州府的案件交给各州太守自决,军府节镇的案子交给节度使处理,不必上呈大理寺复核了。
据说这个诏令还遭到了秘书监李泌的强烈反对,但是在宰相房琯的谏言下,还是被颁布执行。
建宁王李炎是开府建牙的郡王,按照大唐制度,他在瓜州就是瓜州的最高长官。
不过署吏并没有在刺史府见到太守大人,向张铣身边的幕僚打听,原来张铣急匆匆的去拜见建宁王了。
张铣急匆匆的求见建宁王,李炎在书房里接见了他。
张铣对着李炎拜首,接着说道:“老臣听说殿下要大索貌阅?”
“正是如此,孤王发现瓜州田税多有出入,前后矛盾,本地田册也好久没有更新了,所以准备清丈土地,大索貌阅。”
张铣再吃叩首,红着眼睛说道:“殿下,万万不可啊!”
李炎疑惑的看着张铣,他不明白为什么张铣反对他大索貌阅。
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李炎也明白这位张太守是一名好官。
除了喜爱文学之外,张太守并不热衷捞钱,对待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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