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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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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慕文用自己带着薄茧的手,轻轻抚摸过黎锦手上的水泡和就算被冷水冲洗了还能看到红血丝的伤口。

现在,黎锦的伤口跟当年秦慕文的伤口何其相像,但当年没人心疼秦慕文。

只会要求他继续、快点、努力的干活。

在一次次的划伤、流血、疼痛之后,现在秦慕文割麦子,手已经不会被麦芒划破了,曾经的伤口都慢慢凝成了茧子,保护着他自己。

也无声的诉说着,这两年来他所经历的种种。

但秦慕文对此毫无怨言,他已经习惯了。

黎锦看着少年脸上的心疼,安慰道:“都是小伤口,一觉睡起来就好了。”

他当年做医生,刚进医院实习那会儿手也偶尔会被锋利的手术刀划破。后来练得多了,才熟能生巧。

做每一行都有每一行的难处,黎锦又没有公主病,这些小伤他真的不放在眼里。

秦慕文这两天话都很少,因为黎锦以前看不起他哥儿的身份。

讨厌他。

甚至不让他跟自己说话,仿佛跟哥儿说话会降低自己的格调一样。

之前黎锦跟少年说话,他基本上都是用点头或者摇头来回答。

只有这个动作回答不了的,少年才会张开嘴轻声细语的说出来。

这会儿,少年忘记了之前黎锦给自己订下的规矩,说:“小伤口也不能这么随意,更不能见水!”

少年说着说着就停不下来,“明儿这些伤口肯定好不了,你先把地里的活儿放一放好不好,等我能下床,我们一起做。”

黎锦抽回手,顺道刮了刮少年的鼻子,笑道:“我没这么娇贵,都是庄家汉的孩子,以前没做是我的不是,如今这些活儿我得学着做了。”

少年只觉得鼻尖和黎锦接触后,酥酥麻麻,不知道这是坐月子期间的正常反应,还是什么其他原因。

兴许是黎锦态度温和,俊朗的眉目间再无之前的暴戾,只剩下文人那股清贵。

少年很快就把心里的话说出来:“阿锦,娘临走前说,让你守孝二十七个月后,参加科举……

现在两年已过,如今正是六月,等到今年九月,守孝期就算结束。明年二月开春,正是童生试的时间。”

少年习过字,读过书,家里曾经也有哥哥参加过科举。

所以他对科举的流程还算熟悉,说起来也井井有条。

黎锦:“…………?”

这难道不是一个田间生活、赚钱养家的故事吗?还要加上科举副本??

看着黎锦略带疑惑的神色,少年小声的问:“阿锦,难道你忘了?”

黎锦没说话,他不习惯撒谎。

他是真的还不知道有这么一码事。

如今被少年一提醒,黎锦也想到自己跟村里人交谈的时候,他们称赞起自己来都是‘真不愧是读书人’‘读过圣贤书的人就是不一样’……

黎锦之前根本没当回事,毕竟这都是别人客套的话,他以前夸别人家孩子也会夸聪明伶俐学习好啊。

黎锦面无表情的想,古代的民风已经淳朴到夸人都不往大了夸,特别实事求是的夸。

村民们说他是读书人,所以他就该意识到自己去考科举……

黎锦揉揉少年的脑袋:“前几天喝酒喝断片了,脑子混混沌沌的。”

少年不疑有他,主动说:“阿锦是读书人,这些日子不若去温习功课,等我几天能下床了,我去割草。”

……原来绕这么一大圈,就是为了说割草的事情。

少年怕黎锦不答应,把自己的手伸出来,那双明显比黎锦小了一圈的手,手心和指腹都是软软的茧子。

“我的手不怕麦芒,割不破的。”

黎锦把他的手塞回被窝:“手太小,镰刀你都握不全,建议驳回。”

这下轮到少年愣住。

他、他是握不全那在手柄处绑了一圈麻绳的镰刀,但他会割麦子割草啊!

秦慕文性格到底生来就乖巧,虽然还想坚持一下自己的意见,但黎锦都拒绝他了,这会儿也乖乖的听话,把手缩在被窝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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