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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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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威

小半年时间过去了,这个神秘组织虽然谈不上让人闻风丧胆,但吓唬吓唬我的小心脏,还是绰绰有余的。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天的深夜里,我床边站着一个高大人影的事,那是我这小半年来每每噩梦的时候必然出现的一个画面,给我留下的阴影实在太深了。还有就是那个被浸泡在福尔马林玻璃缸里的尸体,那种手指按压之下还会喷水的感觉,我实在难忘。

我此刻终于明白了杨洪军那一脸愁容究竟是为什么,如果单单只是一个凶杀案的话,或许我们齐心协力也就能够侦破,但涉及到了莲花堂——这个我们必须除掉,但又畏惧的组织,我们在迎战之前,还必须先克服内心的恐惧才行。

杨洪军看我愣了,于是提醒我说:“凯子,后面还有一张照片,还有案情分析,你不看看吗?”于是我开始继续翻阅,第四页上仍旧是一张照片。这一张照片传递的信息就更加明显了。照片拍摄的是一面贴了墙纸的墙壁,上边用和死者身上的口红颜色同样的字迹密密麻麻大小不一写了很多个“死”字,而在这么多“死”字的包围之下,赫然从上到下竖写着三个大字:杨洪军。

杨洪军的“杨”是繁体的“楊”,而“军”却是简写的军字。回想起先前那宗关于莲花堂的案件中,凶手撞伤了杨洪军,留下的剪贴字,也是这种繁简混用的方式,尽管不明白这当中是个人书写习惯的问题还是别有深意,但他传递的意思就相当明确了,就是要杨洪军死。

不过看到这里的时候,我也察觉到,对方作为这样一个组织,先前曾经和杨洪军与我们有过两次交手,这两次都以对方的失败而告终,所以现在这个组织上应该是只知道杨洪军经办了这个案件,毕竟这些消息在网上轻而易举就能够查到,但对方好像并不知道我和马天才的存在,否则的话,凶手大应该把我和马天才的名字也加上去才对。

看起来杨洪军说对我们的保护,还算是说到做到了。

后面几页都是案情分析,我仔细了一下,其中有几个关键信息是我需要掌握的,第一是发现尸体的时间。尸体是在今天早上被发现的,而法医现场鉴定的死亡时间,推测则是昨天晚上,也就是说,死者在身亡之后仅仅几个小时,就已经被警方找到了。而警方的记录当中提到,是有人去敲死者家的门发现没人答应,打电话也没人接,于是透过窗户往里看,才发现了地上的尸体,这才报了警。

第二个就是死亡的原因。法医的鉴定结果表明,死者身上有几处都属于致命伤,以是悲伤那六道柳叶状的细长伤口,很明显是被类似匕首这样的锐利凶器直接刺杀造成的伤口。伤口深度接近十公分,别说这是个女人了,就算是个精壮的男人,只怕也会死了不下一次了。其次则是死者脖子上的淤痕,如果不是特别用力的话,是断然不会出现这么严重的淤痕的,而这种力道之下,任何人都会被勒死。第三是死者的左侧胸部,被人生生用刀割下来一半之多,虽然大部分都是肉,但是女性胸部的内部是有许多腺体的,这样割掉不但会造成极为大量的出血,光是疼痛估计都能疼死人。最后则是地上的半截舌头和被拔下来的牙齿,我们常常说自杀的其中一个方式就是“咬舌自尽”,虽然割断舌头未必就真的能够让人立刻死亡,但是舌头根部存在一根大血管和无数神经,因为这些神经是用来控制舌头这么一块软趴趴的肉做出各种不同动作的,所以整个将舌头割下,死亡的可能性还是相当之高的。

还有那些牙齿,我不由得再度翻回到第三张照片上查看,发现那些牙齿并非是好像乳牙那样,直接有个切面的断裂,而是成年人的恒牙,连接牙髓的那种。几乎是被连根拔起,牙根上,模糊的血肉清晰可见。

我数了数发现牙齿有30颗,正常人的恒牙大约是28到32颗之间,我想这凶手肯定是将这个女人的牙齿全都生拔了出来,因为他实在是没有理由刻意留下几颗在嘴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那张女尸的正面照片里,女人的嘴里满口都是鲜血。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有尖锐的刀具完全足以刺杀杀死对方,那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勒死对方一次呢?或者说顺序颠倒一下,先勒死或者勒晕对方,然后再补刀?似乎也没这个必要,况且还是六刀。同样都是用来杀人的工具,皮带和刀似乎此刻看起来,没有共存在这里的必要,况且现场并没有发现口刃相符的刀具,也就是说,这把刀原本就是凶手携带在身上的,既然是以杀死对方为目的的话,那更加没有必要再用皮带勒对方的脖子一次了。

倘若说凶手用牙齿和舌头拼成一个盛放的莲花是在表明立场,墙上的“杨洪军”三字是为了宣告下一个目标,那他在女人身上写“贱人”画笑脸,还割下女人一半胸部,这又是为什么呢?难道说纯粹是为了满足他自身变态的欲望吗?

我合上材料,内心无法平静。杨洪军告诉我说:“刚才你没来的时候,这些我都已经给老马看过了,既然写了我的名字,留下了莲花印记,那就肯定是冲着我来的了。区县分局把这些材料之所以发出协查,还专门特地把这东西转给我,就是因为人家指名点姓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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