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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九五年 第1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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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宛童便说:“好吧,你不晓得我,也是正常的。我叫王宛童,是村里孔国祥的外孙女。”

对方点了点头,又摇摇头,说:“我不晓得你说的人是谁。”

王宛童有些尴尬,她不晓得要怎么接话,只好说:“已经不早了,要不要一起下山?”

当王宛童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对方那双好看的眸子,微微睁大了一些。

只不过,他的脸上,依旧是一脸茫然:“你叫……什么名字?”

王宛童倒吸了一口气,哎,这个人真是好笨啊,她刚才明明说了自己的名字,他却不记得了,还要再问一遍。不过,她还是很有礼貌地说了一句:“我叫王宛童,你呢?”

对方“哦”了一声,说:“我叫古御。”他又看了看天空,说,“看起来要下雨了,我们下山吧。”

说完,他就往前走去。

王宛童跟在古御的身后,心说,不对呀,他不是癞子张的儿子吗?怎么会姓古呢?这个古御真是古里古怪的,她赶紧走到了古御的身边,问道:“你叫古御?”

古御点点头,说:“嗯,我叫古御。”

“可是,你是癞子张的儿子,不是应该姓张吗?”

“哦,他不是我的亲生父亲。”古御说道。

王宛童恍然大悟,小声说:“原来如此。”

古御“嗯”了一声,便不再说话了。

之后,两个人默默无语,并肩下山。

等到王宛童回到符老家中,古御加快脚步回家去了。

不一会儿,王宛童走进厨房,准备做饭,窗外响起了雨声,敲打着窗檐。

果然是……真的,下雨了。

她看向远方,那个傻乎乎的古御,大概是正走在路上,被淋成落汤鸡了吧。

☆、:无子送终

:无子送终

王宛童在符老家住了几日。

她自我感觉颇丰,符老是一个博学的老人,给王宛童说了不少新鲜有趣的事情。

虽说王宛童上辈子在京城上班,已经接触过不少学识渊博的学者,可是,她依旧对符老十分敬佩。

她从符老的言谈举止中,就能知道,这个老人,绝对不逊色那些二十一世纪的人。

社会越是进步,做学问的人,越是少,越是浅薄,越是狂妄。

反而,像是符老这样的人,实在不多。

当王宛童在符老悠哉悠哉学习书法、画画,练习修身养性拳法的这几日,孔国祥等人,和大儿子一家,生活在县里,生活水平虽然高一些,却也惹了一点麻烦。

孔远志把邻居家的闹钟摔坏了。

二十世纪的九五年,华夏国的经济并不发达,家里买来的闹钟,都不是便宜货。

是以。

孔远志把闹钟摔坏了,赔了不少钱。

等到孔国祥老夫妇,带着孔远志回到村子里。

孔国祥依旧对孔远志犯了这个错误,表示很不舒服。他虽然喜欢孔远志,可是一旦孔远志让他损失了钱财,他就有点不高兴了。

夜深了。

既然外公等人回来了,王宛童便搬回到外公家住了。

王宛童准备睡觉时,路过外公的房间。

她听到外公孔国祥在屋里说:“这次远志在镇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把别人家的闹钟给摔坏了。明明从前毛手毛脚的老三,这一次在乡里,规规矩矩的,一点祸事都没闯。”

王宛童的嘴角勾起了一丝微笑,她想起上辈子,总是被大表哥泼脏水,所有大表哥闯的祸,全都被大表哥栽在了她的头上,而她小时候多笨啊,智商情商根本不够用,只能被大表哥冤枉,被外公等人误解,她根本没办法为自己辩解。

她此番重回童年,是上天的恩赐,可是,她依旧被大表哥欺负,好在,她已经没有上辈子的单纯无知,也不会再由得大表哥宰割。

再者,好在她这一次没有去县里,要不然,大表哥免不得把摔坏闹钟的事情,栽在她的头上,她还得绞尽脑汁想办法以证清白,要是证明不了,还不晓得外公会说什么做什么,说不定会打她一顿呢。

王宛童又听到外婆张彩群说:“你总是偏爱远志,看不到童童的好罢了,童童平日里帮着做家务,远志却是一点都不碰的。要我说,将来我们老了,只怕童童对我们还要好些。”

王宛童心中勇气一股暖流,说起来,上辈子的外婆,要比现在软弱一些,是以,那时候的王宛童受了委屈,外婆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着王宛童,哄着王宛童,叫她不要伤心了。这辈子,外婆有了一些自己的主见,偶尔还会和外公有些争吵,王宛童想,大抵是这辈子的机遇和上辈子的发展有了改变,外婆也就跟着有了变化吧。

孔国祥说:“你这是妇人之见!男人嘛,本来就是要做大事的,家务这些粗活,就应该女人来做!再说了,女娃娃能有什么大出息,当不得官,做不得生意,最后嫁了人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我们辛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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