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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节(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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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唤。他另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至于别号,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屋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个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制,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和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

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的角度端相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的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的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妨用以自娱?

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是臧孙污虫柬的名字,在xx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xx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改名蔺烟婵,又叫女s範。”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个文耍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

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份的信任,是我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藉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着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填什么名字好。我的小名叫瑛,张瑛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罢。”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意改了。

(一九四四年一月)

烬 余 录我与香港之间已经隔了相当的距离了——几千里路,两年,新的事,新的人。战时香港所见所闻,唯其因为它对于我有切身的,剧烈的影响,当时我是无从说起的。现在呢,定下心来了,至少提到的时候不至于语无伦次。然而香港之战予我的印象几乎完全限于一些不相干的事。

我没有写历史的志愿,也没有资格评论史家应持何种态度,可是私下里总希望他们多说点不相干的话。现实这样东西是没有系统的,像七八个话匣子同时开唱,各唱各的,打成一片混沌。在那不可解的喧嚣中偶然也有清澄的,使人心酸眼亮的一刹那,听得出音乐的调子,但立刻又被重重黑暗拥上来,淹没了那点了解。画家,文人,作曲家将零星的,凑巧发现的和谐联系起来,造成艺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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