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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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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伏烟强撑着精神喝了小半碗,夸赞一番便再撑不住,上床睡了。

林痕收拾完,去见了大夫。

“夫人的情况按理说可以撑到入冬的,但前几天夫人得知公子你要回来,便要求用银针刺穴,这样虽能保证疯病不再发作,但也太损耗身子了,如此下去,怕是难撑过半月。”大夫愁眉不展,不赞同陆伏烟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语重心长道,“公子要劝劝夫人才好。”

林痕手捏成拳,只犹豫了一瞬,便否决了大夫的提议:“按我娘的意愿吧。”

“可……”大夫叹气,“恕老夫不解。”

这次林痕没有犹豫:“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

因为要强,陆伏烟在女子被欺压定义为无能的环境中站出来,走上战场,成了皇帝扬声赞叹的巾帼英雄;也因为要强,陆伏烟无视父兄的阻挠,毅然决然嫁给林修溯,走上踏往深渊的不归路;之后种种,报仇也好,疯魔也罢,皆有“要强”作祟。

陆伏烟一生,成也在此,败也在此。

临终之愿,全了又何妨。

更何况,这个选择,也是在为他们母子二人弥补缺憾。

林痕选择尊重。

之后的几天,林痕陪着陆伏烟过上了最安宁平静的日子。

他揽了做饭的活,有时熬点白粥,有时炒些小菜,饭好后,就端到院子的石桌上,和陆伏烟边吃边聊。

陆伏烟则让林痕拿出帕子,用三天的时间,在上面绣了个“痕”字,针脚粗细不一,字也歪歪扭扭,丑得可爱,不愧是几乎从不做女红的陆将军。

但林痕很喜欢。

他们还会乔装打扮,寻个静谧的傍晚,出去逛一逛。

别庄地处临溯城外,一旁正好有片空地,晚秋的傍晚很冷,林痕给陆伏烟盖了条毛茸茸的毯子,来到空地一块看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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