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节(3 / 3)
么干!我在这个房子里住了二十多年,这是我的房子,我不走。”
付拉娣没想到在山上给女儿专心守墓的秦世春会忽然回家,更没有想到,秦世春会把她跟王振军堵在屋里。付拉娣也不是没脑子,她敢肯定,她把王振军带回来的事情,肯定左邻右舍这些老邻居说的。
付拉娣恨得咬牙切齿,她要是知道去告状的人是谁,她得把那人的嘴巴撕烂!他们怎么就那么见不得人好!
秦世春的目光落在穿着大裤衩子的王振军身上,然后淡漠地挪开目光:“付拉娣,在离婚的时候,我们有过协议,家里的存款,我分一半给你,这间房子,你有居住权,但只要你再婚,或者有固定男友,你就得从屋子里搬出去。”
早在离婚之前,秦世春就算到了今天。付拉娣没有心,他的女儿没了,在她心里或许还没有她侄子侄女手破块皮来得重要。
秦世春之前一直没有离婚,一个是认为付拉娣再怎么样,到底是当妈的,心再狠能狠到哪里去?等他看清付拉娣的狠心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了。那时候秦苏媛正值青春期,正处于想法跟常人不同的时候。
加上那个时候他的一个朋友两口子闹离婚,他朋友的儿子想不开,直接从楼上跳下来了。虽然人没死,但也落下了终身的残疾,那孩子跟他女儿的年纪差不多大。
这件事情真真实实地吓到秦世春了,为了避免这种事情发生在他女儿身上,所以他一直忍着没有离婚。
本来是打算她女儿上大学的时候就离婚的。谁知道付拉娣会去闹。更可恶的是付拉娣的侄女,给他女儿打了电话,说了许多侮辱他女儿的话,他女儿怕影响到他,这才往家里赶。这是导致他女儿离世的导火索!
秦世春之前太过伤心,没有时间腾出手来折腾他们。但现在不一样了,他的女儿还活着,那他就有时间跟这些人一笔笔地算账了。
“这份合同我们是去公证过的,那边都有留档,我不怕你不认。付拉娣,我给了你二十万块钱,这不算少了,你不仅可以出去买房子,也能租个好点的房子了。”秦世春说这句话,是特地说给王振军听的。
秦世春从来不打无准备的仗。王振军这个人,他昨天就已经打听得清清楚楚了。这个男人,跟付拉娣就是一丘之貉。
两人也算是什么锅找什么盖了。付拉娣那种没有脑子的女人,跟了这么一个男人,就等着钱财两空什么也剩不下吧。
秦世春并不同情她,作为害得他女儿死亡的直接人或者间接人。他们都要不得好过。哪怕他的女儿还活着也是这样。如果没有他们,他的女儿还活得好好的。
根本不需要在别人的身上活过来。
就算付拉娣是他女儿的妈妈他也不会原谅。她不配嫁人,她不配有子女,她就应该跟她的弟弟一家生死共沉沦。那二十万块钱,秦世春给得出去,就有本事拿回来!
秦世春只恨自己当年找老婆的时候光看人,没有仔细打听她的家庭。但凡知道付拉娣的拉弟弟一把会是这样的离谱,他当年也不会跟她结婚。
“付拉娣,你想好了。要是你再不走,我不介意去你家,把你这些年的所作所为都说出来。”付拉娣一家是在凌峰市附近的村里,付拉娣在村里的名声很好,她回到家,谁都愿意跟她多说几句话。
凭的就是她出嫁这些年如一日地对自己的弟弟好。但要是让村里的人知道她都已经嫁人了,还赖在前夫家不走,村里人会怎么看她?
人活一张脸,付拉娣说:“我走。秦世春,算你狠。”
付拉娣觉得她对秦世春的感情,在这一刻终于是没有了。
人家前夫都已经拿着房产证说这是他的房子了,王振军就是再没有脸没有皮,也不可能再在这个房子里待着。这个男人都能为了个丫头片子辞去体制内的好工作去守墓了。谁知道会不会哪天拿刀把他捅了?王振军不理解为什么有人会真心疼爱丫头片子,但这不妨碍他把秦世春当疯子。
更何况付拉娣手里还有二十万!
他是凌峰市底下县城的人,他一直想给他的侄子在城里买房子。但他就是个打工的,打了好几年工也没有存下什么钱来。毕竟他的工资除了要供弟弟家的孩子上学外,一个月还得去找个两三回的三百块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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