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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花神芙洛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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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一杯般若。”花瑟冲调酒师示意。

这种酒是用汾酒做基酒的,细细的一杯,白酒味盖过了百香果和朗姆,做法大胆。曾有酒客评价,这种酒像极了李寻欢心里那把刀。

“美女,请慢用。”

刀是锋利的,美人同样锋芒自显。

花瑟端着细脚杯轻饮,她涂着复古霉红的口红,在杯子边缘留了一个唇印。

靳珩怔忪地盯着那个印迹。

被男人用这样的眼光看,花瑟是很有成就感的。她直接牵着人离了吧台,躲到了人少的角落。

“怎么,想喝我这杯酒?”

靳珩不置可否。

花瑟直接端杯喂他,居然还是对着那个唇印。迷离的灯光下,女人眼如流波,端的风情万种。

“你来做什么?”靳珩擦了下嘴,上面沾了口红。他记得黛黛曾经涂着口红吻过那个人,靳珩也想试试口红的味道。

其实没味道。

“还用问吗?为你解忧,陪你共度良宵呀。”

靳珩将杯中的雾霾酒饮尽,呵呵冷笑:“说说,怎么为我解忧。”

花瑟肆无忌惮地打量他,那是女人看男人的眼神。“有奖励吗?”

“那要看你的……主意值不值。”

明码标价,肯定了这是一场交易。

“其实,”花瑟以手指在杯子边缘摩挲,妖妖娆娆的,“很多人都在猜测霍云潮下一步做什么。年纪轻轻,身家过亿。不过他在专访里说了嘛,再创业。”

报道靳珩看过,所以这些信息没什么用,就相当于“地球是圆的”一样无趣。

花瑟的手覆在了靳珩手上,柔若无骨,“任何一个领域,都有领军者,也有跟进者。我不介意做一个跟进者,因为时代的红利,产业的风口,谁都能分享。相反,领军者做的事情是前人未做的,风险还高着呢。你觉得呢?”

有点痒。

但靳珩听懂了花瑟的话。“你,想让我邯郸学步、亦步亦趋?”他的目光冰冷。

“不,我陪你。”花瑟此刻目光灼灼,充满狂热。“霍云潮再聪明、再厉害,白手起家,到底底蕴单薄。靳家和花家,我们是oldoney,我们紧跟着霍云潮,未必不能杀出一条路。到时候再凭借资本的实力,弯道超车也有可能啊。你难道不想在他的领域,将他打败吗?”

想,做梦都想。

靳珩很想向黛黛证明,他比霍云潮更优秀,更出色,更适合她。

这已经变成了一种执念。

靳珩接受了花瑟的建议。“好,现在可以谈谈你要的奖励了。”

花瑟勾勾手指,眼波如钩,“今夜,把你自己作为奖励送给我,可以吗?”

——————

五星级酒店的高级套房。

衣服丢的满地都是,茶几上、床头柜上还有残留的红酒,房间里充斥着靡靡的气息。

靳珩在上面,他常年保持了健身的习惯,六块腹肌和人鱼线清晰可见。

他并不温柔,甚至像一头野兽,毫不吝啬的释放自己的力量。

花瑟的脖颈上、胸前染了朵朵红梅,有种触目惊心的美感。

每一次的亲密接触都很痛,她眼中带泪,嘴角含笑。

痛并快乐着。

靳珩只记得和雪千黛的初见,却不曾记得花瑟也有初见。

彼时的靳珩刚从海外归来,洋气、博闻,谈吐不凡。他申请的清大名额通过了,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

那一日下课,靳珩捧着一束花来看雪千黛,花瑟也在场。

男生戴着金丝眼睛,文质彬彬。他的长相偏韩范,不是那种浓眉大眼的,看起来干净阳光。穿着一身高定,气质内敛。他开口,叫“snow”。

几个人一起去吃饭,靳珩做东。席间花瑟打趣他,“你叫阿雪‘snow’,该叫我什么?”

靳珩当她是雪千黛的好闺蜜。追女朋友时不都是从攻略女孩的闺蜜开始的吗?

靳珩歪着头想想,回答:“她是雪,你是花,一个冰清玉洁,一个馥郁娇妍。‘flower’?”

随即靳珩自己摇头,否定了。“相传西风之神追赶着大地仙女克罗丽丝。克罗丽丝企图摆脱西风之神的追赶,最终却没有逃过西风之神的拥抱。克罗丽丝口中溢出了鲜艳的花朵,纷纷而落,飘在花神芙洛拉身上,形成一件美丽的外衣。曾经是一片白色的大地,转眼间已经是鲜花盛开,生机盎然。美丽的花神自此诞生。罗马神话里花神名为芙洛拉,叫你flora可好?”

她是花神呢,花瑟开心的合不拢嘴。

她以为一个男人费尽心思讨好,赋予她如芙洛拉一样美好的名字,那自然是心仪她的。可接触下来才知道,这个男人眼里只有snow,flora只是附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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