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2)
连绵不绝的东风迎面出来,新鲜泥土气息中掺杂着浓烈的血腥。
万物复苏的集结,却有无数人倒下,鲜血彷佛水墨一般在大地上晕染开。
李跃落后石闵半个马身。
贼军不管北面,也不管西面,一心向东面杀去。
但似乎遭到了顽强抵抗。
一轮又一轮,声势如雷,却不得寸进。
无数长矛互相攒刺,犹如交错的犬牙,疯狂撕咬着血肉。
北面的羌骑终究还是快一些,从东北面绕到西北面,忽远忽近,忽快忽慢,仿佛一条巨蛇围绕着猎物拖动身体,而高力禁卫则是一头伤痕累累的巨熊。
羌骑于马背上驰射之,不断袭扰贼军矛阵。
巨熊艰难转动身躯,却终究被灵活的羌骑抓到机会,射翻百余矛手,贼军阵列露出一个破绽,从西北角猛然杀入,狠狠刺入贼军大阵之中。
霎时间,嘶喊声山呼海啸,高力禁卫的长矛犹如麦子般一片片倒下。
血光似要冲天而起,声势骇人。
“羌人之悍勇,竟至如斯也!”李跃赞叹道。
出手的时机、角度,都把握的非常精妙,堪称骑兵作战的典范。
能走到这个战场上来的,无疑都是北国的雄杰!
“不过尔尔,今日便让他们看看谁才是天下英雄!”石闵傲然道。
说话之间,贼军的长矛已经近在眼前。
有羌人的示范,李跃原本以为石闵也会盘旋、绕后,然后等敌军露出破绽,但石闵不屑为之,长戟一挥,身边十几名亲卫甲骑向前狂奔,就这么直直的撞向贼军长矛……
吁——
战马发出痛苦的长嘶,身体已然被十几支长矛洞穿,黑红色的内脏从破口中流出……
尽管骑兵穿着铁甲,但一身盔甲加上战马的速度,没被长矛刺死,也被撞成了一滩肉泥。
李跃脸上一热,挥手去擦,却发现是一块碎肉。
骑兵、战马的尸体都挂在长矛上。
有些人一时未死,抬眼望着头顶一尘不染的天穹,眼神中隐有一丝悲凉。
而此时石闵猛然提速,趁着面前的长矛被尸体牵绊住,手中两柄长兵刺了过去,洞穿两人,但朱龙马去势不竭,嘶鸣一声,继续向前。
敌军矛阵被生生撞出一个缺口。
李跃忽然明白为何每打一仗,他身边的士卒总是伤亡惨重。
秉性
夫骑者,能离能合,能散能集,百里为期,千里而赴,出入无间,故曰离合之兵也。
石闵将骑兵这样用,有些出乎李跃预料。
作为冲锋陷阵的猛将,他是合格的,但作为一军统帅,却比北边指挥羌骑之人差了不少。
这些骑兵视死如归,对他忠心耿耿,在李跃看来,每死一人都是巨大的损失。
世间最难得之物,便是人心。
再者,不是骑上马就能被称为精骑的,十几人的伤亡,已经很大了……
石闵一马当先,虎入羊群,长戟、双刃矛肆意挥动,带起周边层层血浪。
眨眼之间,七八名贼军倒在地上。
李跃没时间为死去的那几名勇士默哀,带着部众冲了上去。
黑云骑兵远则用弩,近则用矛,很快就在贼军大阵中犁出一条血路。
按道理,骑兵冲入步阵,步卒就应该逃窜,但高力禁卫显然不能以常理视之。
即便被突破,也提着刀盾前来围杀,被骑兵撞飞,依旧乐此不疲。
不过黑云骁骑也非等闲之辈,他们也是从尸山血海里爬起来的,两年来跟随李跃几乎无月不战,无日不杀。
与敌人厮杀,与野兽搏斗……
残酷的生存环境磨砺了他们的身体、精神和意志。
此时面对刀山矛海,依旧习以为常,跟着李跃向前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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