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1 / 2)
方晓染自昏睡中清醒过来,已经是一个星期后的事情。
她刚睁开眼,触目所及的,是一片铺天盖地的土豪金色,奢华而张扬的色彩,像极了某个肆意纵情的女人。
难道是她回来了?
方晓染心中一动,感觉到肚子有些不舒服,撑着虚弱的身体刚要下床去卫生间,金色的房门忽地被人从外面推开。
一个穿着火红色无袖连衣短裙的女人,风一般刮进来,摘掉镶满钻石的黑色墨镜,露出那张明艳似火的漂亮脸蛋。
注意到方晓染已经下了床,明亮的凤眸迸发出喜悦的光芒,“哎呀呀,妞,你终于醒了,可把我担心死了。”
“欢歌,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我怎么会在你家?”
方晓染呆呆地看着喜出望外的萧欢歌,脑海里一头雾水。
“妞,我一个星期前就回来了,你足足昏睡了七天七夜你知道吗?我堂哥萧景城那个没用的二货,他不是被你家老公给揍残废了行动不便吗,担心你迟早会被方嫣容那个不要脸的白莲花陷害,特意打电话要我赶回来照顾你。刚好我就读的生物医学工程学的学分都修满了,国也玩腻了,就马上订了飞机票回桐城。
幸好我及时赶到,在沈梓川逼着你给白莲花捐肾的时候,我直接找院长客串了这场手术的主治医生,在手术之前,就把你从方嫣容和沈梓川的魔掌中安然无恙地救了出来。”
萧欢歌的思维跳跃太快,以至于方晓染有些跟不上她的节奏。
把那一长串话在脑海里仔细地过了一遍后,方晓染终于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猛然瞪大了眼睛说道,“你的意思是,我根本没有捐肾给方嫣容?”
“当然啊,有我萧欢歌出手,谁也别想在你身上动刀子。”
萧欢歌明艳的脸上挂着骄傲的笑容,顺手从果盘里拿出一个苹果,豪放地放进嘴里咔嚓咔嚓嚼了起来。
“欢歌,这次多亏你及时赶到,谢谢你。”
方晓染视线转到萧欢歌那张明媚的脸庞,心里充满了感动,纤瘦的手缓缓地摸向自己的腹部,一时间百感交集。
如果不是萧欢歌火急火燎在最后关头赶到了医院,本属于自己的一颗健康的肾脏,估计这时候已经移植到了方嫣容的体内了。
但想起了她和沈梓川的那场交易,方晓染好不容易有些欢喜的心情,重新变得沮丧黯然。
她没有按规定捐肾给方嫣容,离婚也就化为泡影了。
以沈梓川矜傲自负的个性,他肯定不会放过她的。
坐在一旁的萧欢歌留意到方晓染的脸色慢慢转为颓废,皱了皱漂亮的眉头,关心地问,“妞,又咋啦?”
方晓染抬头,惨白的脸掠过一抹苍白的笑容,“欢歌,你不知道,我和沈梓川有场交易……现在交易失败,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怕他个球啊?!”
闻言,萧欢歌的火爆脾气,马上就炸毛了,美目圆瞪,“染染别怕,我都安排好了,现在你在沈梓川的眼里,已经是个意外身亡的死人,他绝对不会再来找你的麻烦。”
意外身亡?
死人?
方晓染满脸的狐疑,“快告诉我,你到底怎么安排的?”
“是这样的……”
萧欢歌啃完最后一口苹果,纤细的手臂一扬,把果核潇洒地扔进垃圾桶里,抿了抿涂满红色口红的烈焰红唇,开始吧啦吧啦说个不停。
说完后,萧欢歌直接用手背擦去唇边的水渍,下一秒,抛了个娇娆的媚眼给方晓染,“染染你就放一百个心吧,我这个天才般完美的计划,沈梓川那个有眼无珠的魂淡肯定识不破的。”
方晓染表情呆愣了一会儿,脸上的笑变得啼笑皆非,“欢歌,你从哪里找来一个长的跟我差不多的女人?”
“当然是太平间啊。”
萧欢歌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在桐城,萧欢歌也算得上是家喻户晓的人物。
萧家根深叶茂,有从政的,也有经商的,上到萧老爷子,下到她亲哥,除了萧景城那个二世祖,都在各自的领域拥有不凡的成就。
除了这些,萧欢歌本身的实力也不小。
细腰长腿,肤白貌美,智商也是碾压普通人,高达160以上,是萧家学历最高的一个。
但让萧欢歌声名远播的,还是她糜烂的男女关系。
传闻,她从小到大,甚至十五岁初中毕业了还和她的亲哥萧景逸同睡在一张床上!
传闻,她一心迷恋亲哥,读书期间找的历任男朋友,不下于二十个,竟然都长的和萧景逸很相似!
传闻,她曾经对萧景逸喜欢过的一个女孩子痛下黑手,扬言要买凶杀了她全家!
总之,提起了萧欢歌,就提起了她年少轻狂时所做的大把蠢事。
变态与无耻,是烙在她身上永远无法撕下来的印迹。
这般臭名昭著的萧欢歌,对方晓染来说,却是她为数不多诚心相待的好朋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