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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兵者政之辅政者兵之基(中)(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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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贼曹史,贼曹的曹掾被荀贞逐走了,现暂由此吏当家主事。贼曹,主盗贼事。

荀贞说道:“汝曹,贼曹也,主盗贼事。今馆陶既求援郡府,卿不思捕贼,反来问我?贼曹掾现在空悬,我给你五天时间,五天内,你如能把这五人抓到,我就升迁你为贼曹掾,如不能,你也不用再来上值了。”

这个贼曹史惶怖失色,下拜谢罪,说道:“下吏今天就去馆陶,追捕彼辈!”

又一个郡史打扮的吏员捧着一卷竹简,出班奏道:“明公卧病,久未升朝,下吏曹中存积了两件重案,均已初步判过,请明公审核。”

这个郡吏是决曹史,贼曹主决狱、断狱、用法。

此曹之吏多以晓习文法者为之,如阳翟的衣冠名族郭氏,即郭嘉的宗族,其族中世传《小杜律》,其祖上郭弘就曾在本朝之初当了三十年的颍川决曹掾。

刘备下去把竹简接过,呈给荀贞。

两个案子都是杀人案。

一个是谋杀,一个戏而杀人,也即过失杀人。

秦汉之法制很完善,在侦破案件中重视证据,包括物证、人证、被告人称述、现场勘验报告和鉴定人意见等。荀贞大致看了下两个案子的案情后,直接跳到后边的证据卷宗,细细翻阅,看了一遍,各种证据齐全,没有疑点、漏点。

他提起笔,批准了第一个案子的判决,却把第二个案子改为了“赎死”。

依汉之制,不是故意杀、伤人的可以赎死,“贼杀人、斗而杀人,弃市;其过失及戏而杀人,赎死”。所谓赎死,就是可以通过缴纳钱粮而免除死罪。魏郡现今缺粮、缺民口,荀贞早就有意广泛地推行一下赎死之政,正好可以用这个案子做个开端。

待他审核批示完毕,刘备把卷宗还给那个决曹史。

荀贞问道:“还有事奏么?”

市掾、贼曹史、决曹史,接连三个曹的郡吏分别以不同的事奏报荀贞,荀贞只用了短短的时间就将之分别解决,实在是快捷迅速。堂上的诸郡吏这是初次见荀贞处理郡事,见他虽然年轻,以前也没有出任过郡太守,但行事却均合乎法度,且雷厉风行,少不了暗中惊叹,便有那么几个对荀贞本存轻视之意的,此时也收起了轻视,不敢再小觑荀贞。

见诸吏无人答话,荀贞说道:“既无事奏报,便散了吧。”

他当先起身,荀攸、刘备分从左右,宣康、李博、许季、徐福紧随其后,一行人出室下堂,到得堂门,典韦、原中卿、左伯侯等甲士持戟按剑,跟上队伍,护卫他离开。

如大步来时一样,荀贞又大步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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